防爆火工品运送柜 500发雷管柜 双锁式爆炸品运输柜
近年来,个别矿山开采单位漠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,管理松散,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,从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,引发安全事故的原因有很多,重要的一项是存储和运输危险品、爆破器材、火工品时未使用专用的车辆或者未取得矿安证书/煤安证书以及公安部检测的报告的车辆。《安全生产法》第34条明确规定: 生产经营单位适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。运输工具,以及设计人身安全,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,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,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,检验机构检测合格,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,方可投入使用。所以各单位采购运输车辆,必须符合相关的检测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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